昨日,筆者從市商務局獲悉,為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進一步提振消費市場信心,我市今日09:00開始發放第三期餐飲消費券。市民打開“我的連云港”APP,點擊首頁“市政府千萬餐飲電子消費券”入口進入領券頁面,先到先得,領完為止。活動周期內,每個用戶最多可領取1張不同面額的消費券。本期消費券為餐飲券,僅限在餐飲類商家線下使用(不支持以個人轉賬碼形式使用)。
“前兩期我和家人分別都搶到了不同面額的餐飲消費券,出去就餐消費都用上了,累計起來省下了近300元。聽說第三期消費券今日早上開搶,我們家里人又不約而同地定好了鬧鈴,就等到時拼手速了。”市民錢女士開心地說。
今年5月18日,我市制定出臺了促消費“十條”舉措,全力開展保主體、穩物價、促消費等各項工作。餐飲消費券作為其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備受市民關注。市商務局服貿處負責人劉維海介紹,前兩期共發放2125萬元的餐飲類消費券(含建行125萬元),已核銷政府出資部分餐飲消費券總額1794.1095萬元,拉動我市餐飲消費營業收入7000萬元左右。
此次發放的第三期餐飲消費券,主要是利用“我的連云港”APP1300萬元餐飲消費券第二期活動剩余資金170.916萬元(其中,支付寶平臺剩余116.615萬元、銀聯云閃付平臺剩余54.301萬元)和“建行生活”APP火鍋品類消費券第二期活動剩余資金33.448萬元,發放規模共204.364萬元。
本期餐飲消費券包括1000張“100元無門檻券”,3000張“50元無門檻券”,12682張“20元無門檻券”,12000張“單筆消費滿150減75元抵用券”,12800張“單筆消費滿100元減50元抵用券”,共計41482張。發放平臺為銀聯云閃付。消費券單筆交易限用1張,有效期至8月14日24:00,逾期作廢,未消費金額由市財政收回。
“市民餐飲消費券領取成功后即可使用,用戶可在云閃付‘我的—獎勵’查看領取結果。”劉維海表示。滿減券需滿足最低消費標準,無門檻券需最低支付1分錢。每單限用1張消費券,不可疊加使用,不可提現,不可轉讓。消費券可與商戶自有其他優惠政策同時享受,限在連云港市域內的(包含縣區)銀聯注冊餐飲類商家消費使用,不在連云港市域范圍內的連鎖餐飲商家不參與活動。用戶使用消費券產生的訂單發生退款時,消費券視為已使用。若為全額退款的,退還用戶實付金額,消費券金額全額退還活動資金池,若為部分退款的,扣除用戶已享受的消費券金額,剩余的消費券金額退還活動資金池。(記者 王懷詩 通訊員 徐蒙意)
總值班: 吳弋 曹銀生 編輯: 張笑爽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