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發布了新規定,自3月1日起,個人辦理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款業務,需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大額現金并不能“愛存就存,愛取就取”了。新規即將實施,對普通老百姓會產生何種影響呢?
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要登記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三部門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金融機構對單位和個人銀行賬戶增加管控,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其中與普通老百姓最為相關的就是,個人存取現金單筆超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需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金融機構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
《辦法》指出,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也就是說,3月1日起,不管儲戶在哪家銀行存款超過5萬元,還是取款超過5萬元,銀行都會對其進行調查,審查這筆存款或者取款的來源或用途是否正當合法。辦理存取款超過5萬元以上者,銀行會詢問,錢從哪里來的?又要用到哪里去?如果儲戶不如實回答或者是回答不上來,銀行可能會拒絕為其辦理業務。
新規出臺主要為了反洗錢
記者了解到,在大額現金存取的需求中,一些不法分子往往會利用現金的匿名性和不可追蹤的特點來從事洗錢、偷逃稅、貪污行賄等違法犯罪行為。此次三部門聯合出臺該《辦法》,主要是為了完善反洗錢監管機制,打擊非法的現金使用需求,提高反洗錢工作水平,減少洗錢等犯罪行為,從而進一步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范能力,維護國家的金融安全和經濟安全。
“新政要求的做法,主要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銀行現金存取款業務進行洗錢、恐怖融資及相關金融違法犯罪活動,存取款達到規定金額以上要求核實客戶身份,填寫資金來源和用途能對不法分子起到震懾作用。”中國人民銀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相關工作人員表示。
如今,手機支付、網絡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方式使用越來越廣泛,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收入多數也是直接打到銀行卡里,去銀行辦理現金存取5萬元以上的業務的客戶正在逐年減少,所以新政并不會過多影響普通儲戶。
新規對普通消費者影響不大
此消息發出之后,引發了不少網友熱議。有網友質疑:“以后存取款是不是不能超過5萬元了?那我以后大額消費咋辦呢?”一位銀行工作人員表示,這種說法是對新規內容的誤解。
該《辦法》對個人影響其實并不大,新規定并不會限制儲戶的存取款數額,只是在存取現金金額超過5萬元人民幣或者等額外匯時,需要增加一項程序就是填寫自己的資金來源或者資金用途。
“無需擔心,市民的合法收入是受法律保護的,沒有必要緊張。只要你的身份真實有效,存取5萬元、50萬元,都是能夠辦理的。”市區一家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強調,包括工資獎金、年終獎、績效等合法收入,以及合理理財收益、自由職業收益或者養老金、公積金等,都屬于合法來源,雖然會受到審查,但即使超過5萬元也不會受到影響,只要在存取款時如實填寫信息即可,無非是辦理程序上可能比之前要復雜一些,不會對市民的存取款便利程度造成太大影響。
金融機構還需進行客戶盡職調查
據悉,除了個人存取款設限外,《辦法》還規定金融機構應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或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并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具體來看,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為不在本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實物貴金屬買賣、銷售各類金融產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
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向不在本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銷售各類金融產品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
非銀行支付機構以開立支付賬戶等方式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以及向客戶出售記名預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記名預付卡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通過簽約或者綁卡等方式為不在本機構開立支付賬戶的客戶提供支付交易處理且交易金額為單筆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內資金雙邊收付金額累計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記 者 王懷詩 通訊員 張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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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張藝雯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