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檢發布了檢察機關對農村地區生活困難當事人等重點救助對象開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市檢察院和灌云縣檢察院報送的“茆某某等3人司法救助案”案例入選。在發放救助金的同時,檢察機關積極依托“司法救助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工作平臺”,針對被救助人家庭實際困難開展多元救助幫扶,實現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有效銜接,促進解決被救助人家庭的長遠生活困難問題。
現年64歲的茆某某住灌云縣南崗鎮。今年2月10日,茆某某被孔某騎電動自行車撞成重傷(二級)。茆某某的丈夫患有嚴重腦梗,其子患有唐氏綜合征,生活均不能自理,平時由茆某某照顧。茆某某受傷后花去醫療費用30余萬元,至今昏迷不醒,一家三口均需護工照顧,每月護理費用就高達上萬元,家庭因此陷入困境。
案件移送到灌云縣檢察院后,該院通過“司法救助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服務鄉村振興實體化工作平臺”,發現茆某某一家需要被救助的情況,迅速啟動與縣民政、殘聯等部門建立的“1+20+N”多元救助機制,向灌云縣鄉村振興局發出“社會救助建議函”。縣鄉村振興局將被害人全家三口納入邊緣易致貧戶管理,并啟動當地政策性防貧保險程序,由保險公司救助被害人3萬元。
同時,檢察機關向灌云縣民政局、殘聯發出“社會救助建議函”,縣民政局及時為被害人茆某某辦理了建檔立卡低保戶手續,并將被害人兒子由原先的重殘單人保轉為低保內重度殘疾人,提高保障水平,每月享受額度內最高標準的低保金。
? 為加大救助力度,灌云縣檢察院提請市檢察院進行聯合救助,兩級檢察院共發放救助金13萬元。灌云縣檢察院還向縣司法局發出“法律救助建議函”,指派經驗豐富的律師為茆某某提供法律援助,經與犯罪嫌疑人近親屬多次協商,最后達成和解協議,犯罪嫌疑人近親屬對被害人分期賠償55萬元,被害人近親屬對犯罪嫌疑人予以諒解。后灌云縣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孔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我市檢察機關通過“經濟救助+社會救助”并用并重,最大程度幫助茆某某解決現實困難,全面幫扶其家庭走出困境。 (記者 史衛平 通訊員 徐云剛)
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馬靜靜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