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公布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調整方案,旨在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動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不斷提高,讓全市廣大城鄉居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調整方案明確,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省定最低標準上每人每月上調不低于10元,各縣區在此基礎上,可根據財力情況適當上浮。調整范圍是全市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本次調整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調增的待遇于2021年11月30日前補發到位。
根據調整方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參保繳費檔次及補貼標準也進行了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00元、6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2500元、5000元、8000元八個檔次。其中100元的繳費檔次,原則上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政府對參保人員個人繳費補貼標準調整為:選擇100元繳費檔次的,每人每年補貼不低于30元;選擇600元繳費檔次的,每人每年補貼不低于70元;選擇800元繳費檔次的,每人每年補貼不低于90元;選擇1000元繳費檔次的,每人每年補貼不低于135元;選擇20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每人每年補貼不低于200元。各縣區現行繳費補貼標準高于以上水平的,繼續執行原標準,也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當提高;低于以上水平的,按新標準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檔次及補貼調整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方案要求,各縣區要高度重視本次調整工作,進一步推動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現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參保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加強資金測算和籌集,迅速組織實施,確保調待資金及時籌措到位、調增待遇補發到位。(記者 肖婷婷)
總值班: 王夫成 曹銀生 編輯: 宋添翼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