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并執行離婚冷靜期,記者了解到,今年1到6月份,我市共受理離婚申請9000多對,經過30天的冷靜期,許多人主動撤回了離婚申請。據統計,截至8月30日,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的達4000多對,有近50%的夫妻經過冷靜期后“重歸于好”。
近日,在海州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負責人楊維林正在耐心傾聽來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陳述各自離婚緣由。了解到這對夫妻矛盾的焦點后,楊維林和其他婚姻調解員一起,對他們夫妻二人分別進行調解。經過調解后,這對夫妻表示將會利用離婚冷靜期再認真考慮一下是否要離婚。
記者了解到,離婚冷靜期實施以來,我市各婚姻登記處加大《民法典》的宣傳力度,通過開展婚前輔導、提升婚后婚姻管理能力、進行婚姻危機干預、深化婚姻家庭關系調適等措施,讓一部分夫妻放棄了離婚的念頭。據統計,今年1到6月份,我市共受理離婚申請9000多對,但其中近50%的夫妻經過冷靜期后“重歸于好”,撤回離婚申請的夫妻有4000多對。
“離婚冷靜期的實施,意味著提出離婚申請后有30天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申請。”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如果30天冷靜期內雙方都沒有撤回申請,在接下來的第二個30天內,雙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經審查后,婚姻登記機關將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雙方沒有親自到場申請領取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申請,超期如果還要辦理離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請。
該工作人員表示,幫助欲離婚的夫妻挽回婚姻,在冷靜期內的調解工作就變得尤為重要,不能僅僅讓冷靜期“一冷了之”,這樣的話,很多夫妻之間的矛盾得不到化解,等到冷靜期結束后,還可能會繼續申請離婚。
記者了解到,為了避免冷靜期“一冷了之”,我市各婚姻登記處全部設立了婚姻家庭輔導室,為當事人提供離婚調解,為新婚夫婦提供婚前、婚后輔導,為危機中的家庭提供心理咨詢、法律援助等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通過部門聯合、線上線下并行的辦法,整合部門資源、引進社會力量,確保婚姻家庭輔導工作取得實效。海州區、連云區婚姻登記處與區婦聯繼續開展婚姻家庭調解工作;贛榆區婚姻登記處連續多年開展“咱們回家吧”特色志愿公益活動;灌南縣婚姻登記處與司法部門合作開展婚姻家庭人民調解工作;灌云縣婚姻登記處作為全省首批婚姻家庭輔導工作試點單位,持續開展了《婚姻家庭知識大講堂》等一系列有關婚姻家庭輔導服務的工作。
“希望每一個家庭能夠積極地面對婚姻中出現的問題。每一對家庭都能夠和諧美滿,是我們的深切期盼。”該工作人員說,下一步,我市各婚姻登記部門將進一步提升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工作,積極延伸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工作。為存在婚姻家庭問題困擾的當事人答疑解惑,為欲離婚的當事人提供離婚勸和,有效促進婚姻家庭和諧,維護社會穩定。(徐譽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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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張藝雯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