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1日從市民政部門了解到,繼我市5月20日試行結婚登記全市通辦后,6月1日又傳來好消息——江蘇省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 “跨省通辦” 試點,更加方便新人們進行結婚登記,進一步縮小“為愛奔波”的范圍。
原籍山東的李先生夫妻在港城生活工作了很多年,幾年前,兩人決定領證結婚時發現,由于當時未將戶口遷到港城,只能回老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要請假耽誤工作不說,兩人往返一趟的花銷就要1000多元。
像李先生這樣,結婚登記需要奔波的人不在少數。民政部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平均每年辦理結婚登記1000萬對左右。與之相對的是我國人口流動愈發頻繁的現狀,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有4.93億人處于“人戶分離”的狀態。其中,流動人口中15歲至35歲的人員占了總量的70%以上。這些人員多為外出打工就業、經商辦企業、求學等人員,其中適婚人員占相當比例。
如今,這類人群如果想要辦理結婚登記就不必再費周折了。據了解,江蘇省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 “跨省通辦”試點,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試點期為2 年。將內地居民結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調整后,雙方均非本市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在試點期內,我市目前只能辦理跨省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辦結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涉外(港澳臺、華僑)居民婚姻登記、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婚姻檔案查詢尚不在“跨省通辦”受理范圍之內。
那么,跨省登記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據介紹,按照試點要求,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此外,需要跨省登記結婚的新人可以通過江蘇民政婚姻登記在線服務平臺、“江蘇政務服務”APP、“江蘇民政”微信公眾號等方式申請預約。(徐譽寧 吉文娟)
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張笑爽 審核: 曹銀生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