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武娜 王瑞 通訊員 孫婭文)11日上午,很多市民被朋友圈的一條消息震驚了。消息說,“某公交站臺有人搶孩子,孩子伺機逃脫后通過路人幫忙抵達其親屬家中。”消息一發出,就被多方轉載,造成很多家長恐慌。市開發區警方接警后迅速調查,結果發現原來是虛假消息。目前,事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當天上午,市民單某在朋友圈里發布了一條消息,消息稱自己的孩子獨自去上學,在一處公交站臺等公交車時,被一輛面包車上下來的人給捂住口鼻強拉上車,一路往偏僻的工地疾馳。后來孩子趁兩人不注意逃脫了,跑了兩三公里才遇到好心人將孩子送到親戚家,她接到親戚電話后,才把孩子接回家。聽完孩子的敘述后,她心里非常恐慌,于是立即報警。
接到報警后,市開發區警方迅速介入調查。當天晚上,通過調查,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2019年3月11日上午,開發區分局華蓋山派出所接群眾單某報警,稱其女兒(11歲)在小區門口公交站臺,被兩名男子強行帶上一輛無牌照面包車,帶至一貨場后孩子伺機逃脫并通過路人幫助抵達其親屬家中。接警后,開發區分局迅速啟動重大案件處理機制,通過視頻監控、沿途走訪、詢問當事人,查明系單某孩子向單某編造虛假事實。目前,事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警方提醒市民,網上各種謠言信息泛濫,真假難辨,有的不實信息極易引發公眾恐慌情緒,影響社會穩定,請各位家長看到類似信息,不要驚慌、不要輕信,可以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核實情況。以后關于此類未經證實的信息,大家要多留個心眼,不要盲目傳播。如遇到此類情況,可立即撥打110報警。
另外,網絡非法外之地。大家遇上類似信息時,要注意甄別,判斷其真實性,以官方發布為準,自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惡意傳播謠言、蠱惑群眾的違法犯罪人員,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對微信群、QQ群、微博等各類網上交流工具,以及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使用者的責任和義務也做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