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楊梅)筆者從日前召開的灌云縣公益訴訟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灌云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的全市首起藥品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于8月31日經灌云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值得一提的是,該判決除對被告人進行刑事判決外,還附帶兩條民事判決:限被告人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在連云港市市級媒體上,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限被告人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向灌云縣財政專戶交付賠償款人民幣三千元,納入公益基金依法管理。
自2017年7月1日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正式建立以來,灌云縣人民檢察院把公益訴訟作為新時代強化法律監督職能的有力抓手。2018年以來,該院共辦理公益訴訟訴前案件58件,向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56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件,而此起銷售假藥案是該院提起的全市首例藥品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