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辦法明確,公廁須建在市內廣場和道路兩側適宜位置,商業、文化娛樂、交通場站、醫療機構、體育場、居住區及其他群眾活動頻繁區域也應適量設置公廁。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配建公廁,需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施工和驗收,并同步投入使用。市縣規劃主管部門應在規劃條件中明確配建公廁驗收合格后產權移交縣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建設項目未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廁的,規劃主管部門不予規劃核實,并責令其限期完成配套公廁建設。辦法實施前已交付使用的項目,未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廁的,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補建。新建、配建公廁應當達到或高于城市二類公廁設計標準。此前已經建成的公廁,未達到規定的三類公廁標準的,產權單位應當按三類以上標準進行改造。市、縣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公廁電子地圖等指引服務系統,方便公眾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廁及各類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公廁應當免費開放。商業、文化娛樂、交通場站、醫療機構、體育場(館)、展覽館、游覽景點等公共建筑場所內的廁所,應當在服務時間內向公眾免費開放。
辦法還鼓勵沿街單位內部廁所向公眾免費開放。對外開放的廁所應當設置指示標識,明示開放時間并做好衛生保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