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袁春梅 通訊員 周承君)夏季旅游出行,為防中暑和蚊蟲叮咬或化妝所需,旅客都喜歡隨身攜帶香水、花露水和防曬霜、防蚊噴霧劑等物品。但是旅客不知道的是,這些表面上是夏季生活的必備用品,卻是隱藏在旅客身邊的“易燃易爆物品”, 也是禁止帶上車船、飛機和火車的危禁物品。僅6月份的第一個雙休日,新浦汽車總站和蘇欣快客站的危險品檢查處就查扣到花露水、發膠、殺蟲噴霧器之類物品數十件。
新浦汽車總站安保科科長郭磊介紹,花露水、風油精、防曬噴霧、殺蟲噴霧都是家中常備的夏季驅蚊用品,也是易燃物品。特別是花露水,是許多人驅蚊止癢的首選。而不少花露水的主要成分都是乙醇(酒精),具有易燃性,國際上把它列為危險品,我國將其列為危險生活用品。
針對“化妝品中是否也有不少是危險生活用品”的說法,郭磊指出,指甲油、卸甲水、發膠噴霧、發蠟、干發噴霧、防曬霜、止汗露是愛美女性常用的化妝品,這些罐裝物體和殺蟲噴霧類似,在特定環境下,小小化妝品也會很危險,一旦遭遇明火,都會迅速燃爆和危及生命安全。郭磊表示,雖然有關規定上述物品可以限量攜帶,但是那是指平常時和非節假日、重大活動時間。眼下正是“上合青島峰會”和中高考在即的特殊時期,各個交通場站都堅決不允許帶上車。
蘇欣快客站安檢員高存元提醒旅客,不管所持的是外國產的還是國內產的,只要產品標注中有“小火苗”圖標的物品,便是危險品,必須當場查扣,嚴禁帶上車。旅途中如果確實需要使用這類物品,也不必隨身攜帶,可以到達目的地后購買小包裝的或簡裝的使用,用完即扔不必再帶上路,讓旅途更順心也更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