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陶莎 通訊員 范偉義 孫蓀 許士勇)筆者從昨日上午江蘇檢察機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就山東榮成偉伯漁業有限公司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當天,灌南縣檢察院決定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對1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檢方請求通過建立海洋牧場、增殖放流等多元修復方式修復受損害的海洋生態環境,或判被告賠生態環境修復費用1.3億余元。
經查,2017年5月18日,何某、王某在國家規定的禁漁期內讓于某等人,駕駛偉伯漁業公司的3對漁船以及掛靠該公司的3對漁船,從山東省榮成市石島碼頭出發,先后在山東省、江蘇省所轄的黃海禁漁區內,使用網目尺寸小于國家標準的禁用網具,采取國家嚴令禁止的雙拖網形式捕撈鳀魚、方氏云鳚等水產品。5月31日,江蘇漁政部門在連云港海域將正在非法捕撈作業的4艘漁船查獲,現場查獲鳀魚、方氏云鳚等大量漁獲物。6月1日,江蘇海警支隊對該案立案偵查,經偵查發現,2015至2017年禁漁期內,被告人何某、王某在經營山東榮成偉伯漁業有限公司期間,組織、指揮被告人于某等人駕駛漁船,伙同其余被告人使用禁用網具在山東、福建、浙江、江蘇等沿海海域非法捕撈水產品,數量達910萬余公斤。
據了解,這家公司采用的雙拖網作業方式直接從海洋底層進行捕撈,是危害最大的一種非法捕撈方式。雙拖網網眼為10毫米,且加內襯,屬于“絕戶網”,遠小于農業部規定的網囊最小尺寸為54毫米的規定,可將2至3毫米的小魚一網打盡,進入雙拖網網囊內的資源幼體以及餌料類生物群體均難以脫逃。而5月份是黃海海域大量產卵群體洄溯產卵的季節,對部分海域幼魚等漁業資源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嚴重破壞了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底生物棲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