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周瑩 通訊員連經)昨日,筆者從市經信委獲悉,根據市財政局、市經信委《關于印發2017年連云港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連財工貿〔2017〕6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第二批)申報工作。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補貼范圍為全市范圍內新能源汽車購買者。
那么哪些車主可以申報這個補貼呢?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民可以根據市財政局、市經信委《關于印發2017年連云港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連財工貿〔2017〕6號)文件要求。
根據相關規定,各縣(區)局、省屬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市屬單位或機構須對申報材料嚴格審核把關,于2018年2月8日前將補貼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市經信委,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相關電子郵箱。逾期未申報或申報材料不符合市財政局、市經信委《關于印發2017年連云港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連財工貿〔2017〕6號)文件規定要求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