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周瑩 通訊員連經)為充分發揮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服務企業經濟發展,助推企業轉型升級,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等職能作用,大力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江蘇省人民調解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成立連云港市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
據了解,該委員會重點工作是制定商事糾紛調解工作計劃和措施,組織、指導、督查商事糾紛調解工作,管理、培訓商事糾紛專職調解員,總結、宣傳商事糾紛調解經驗和先進典型等。通過申請、受訪、調解、回訪以及專家咨詢或中立評估、鑒定等一系列規范流程,為企業健全商事糾紛非訴訟解決機制,完善企業退出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供精準專業服務,主動介入調解有可能激化、演變為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接受當事人法律知識咨詢,為企業弘揚法治精神,創建良好營商法治環境服務。
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連云港市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中小企業發展合作處,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在連云港市中小企業發展中心。市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任期三年,自2017年12月28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