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韓飛)12月20日,筆者從市海洋與漁業局召開的發布會上獲悉,我市于今年10月正式成為全國首批5個“灣長制”試點城市之一,并于10月底印發了“灣長制”實施方案,提出了5大類20項工作任務,從節約利用海洋資源、嚴控陸源排放、強化涉海工程管理、科學開發漁業資源等方面入手,按照陸海統籌、河海共治、區域合作的管理理念,從源頭上扭轉海洋環境難管難控的局面。 目前我市海州灣“灣長制”試點工作已進入實質性實施階段。
“灣長制”是落實中央新發展理念和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重要舉措,是推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實施基于生態系統海洋綜合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破解責任不明晰、壓力不傳導等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老大難”問題的有效措施。而管理體系建設是“灣長制”試點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我市按照分級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推動建立市、縣(區、園區)兩級聯動的海灣管理體系。成立了連云港市海州灣“灣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分別擔任政委和灣長,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分別擔任副政委和副灣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海洋與漁業局。目前,各縣(區、園區)正在加快編制本地區灣長制實施方案,“灣長制”辦公室也在組織編制試點工作推進方案、“灣長制”工作考核辦法,不斷完善“灣長制”工作體系。
海洋生態紅線是保障海洋生態安全的基礎和底線,為此,市海洋與漁業局組織編制了《連云港市海洋生態紅線保護實施規劃》,明確到2020年海州灣海洋生態紅線面積占比不低于30.82%,被評審專家認定為全國首個地級市海洋生態紅線保護規劃。此外,市海洋與漁業局主動與市環保局、水利局和氣象局進行溝通謀劃,達成合作共識,共同簽訂了《連云港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協議》,協同多方力量推動我市海洋資源環境保護工作,此舉充分利用各部門資源優勢,合力解決跨部門問題癥結。
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桂迎寶表示,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既要做好海洋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更要嚴格控制陸源污染對海洋的影響。下一步,我市將深入實施《連云港市海州灣“灣長制”實施方案》,深入推進海洋信息化建設,加快實施生態修復項目,積極探索推進“灣長制”與“河長制”有效銜接,完善督查考評機制,加快構建陸海統籌、河海兼顧、上下聯動、協同共治的海洋生態環境治理新格局,實現流域和海域環境質量的同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