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昨日,市城管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連云港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下文簡稱《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是對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城市容貌、環境衛生等管理內容和標準進行了明確,并對違反責任區義務、破壞城市容貌、污染環境衛生的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罰。該《條例》的制定出臺,標志著全市城市管理各項工作納入了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將有效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對依法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加快打造“干凈、方便、順暢”連云港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據介紹,該《條例》是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的立法項目之一,該《條例》于8月30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9月24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批準,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會第2號公告發布,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也是我市首部關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