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陶莎 通訊員趙麗君)12月2日“全國交通安全日”到來之前,12月1日下午,海州法院召開道路交通損害賠償案件審理工作新聞發布會,以海州法院審判數據發布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糾紛案件審理情況,并發布相關典型案例。
據海州法院民一庭庭長唐樂毅介紹,近五年來,該院從受理案件數量上看,案件整體上處于下降態勢,這與交警部門加大管理,規范車輛行駛以及“醉駕入刑”等因素有密切關聯,但是從結案方式上來看,案件調撤率總體呈下降趨勢,其主要原因是原、被告雙方對賠償數額達不成一致意見;原、被告一方對司法鑒定意見提出異議,不愿意調解等。
該類案件主要特征呈現出:一是案情復雜審理難度大,交通事故案件涉及責任主體認定、賠償項目和金額確定、責任承擔比例判定等,審理程序復雜。城市、農村居民的賠償標準相差較大,造成當事人對法院判決的不理解和對法院工作的不配合;二是被告查找困難,外地車輛在本地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越來越多,外地駕駛員或者登記車主的信息很難查詢;三是司法鑒定爭議多,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對傷殘等級、誤工時限、后續治療費等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直接影響裁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