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朱濤 楊宗峰)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簡政便民”有關要求,市醫療保險管理處對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服務流程再次進行梳理與完善,以努力為參保人員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通過梳理再造,共簡化優化經辦服務流程8類21項,并從12月1日起陸續實施,全面提升了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較好地解決了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服務“最后一公里”問題。
醫療費報銷時限縮短。從2017年12月1日起,醫療費報銷時限,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進一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同時,對于金額較大、參保人員家庭困難的,開辟綠色通道,將辦理時限縮短至5個工作日。此外,2018年1月1日起將實行“醫、工、生”綜合柜員制,對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實行綜合柜員制,三項保險業務實現一窗式辦結。
門診慢性病待遇申報程序優化。2018年1月1日起,門診慢性病待遇申報周期由每半年一次縮短至每季度一次;門診慢性病待遇申報所需體檢由普檢改為篩檢,其中,對病情明確符合條件和70周歲(含)以上的申報人員實行免檢;取消原每次只能申報一個慢性病病種的規定,不再限制每次申報病種數量;不再要求參保人員使用統一印發的門診慢性病專用病歷;對于長期居住異地,需要申報門診慢性病待遇的人員,可使用居住地醫保慢性病申報表進行申報。此外,內部經辦流程也將得到優化,2018年4月1日起,將精簡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業務結算流程,按照內控要求,初審、復核、打印等各環節全部通過信息系統操作完成。
簡化門診特定項目、特殊病種待遇申報程序。取消門診特定項目、特殊病種待遇申報表中的科主任簽字環節,2018年1月1日起實施;異地就醫備案人員需申報門診特定項目待遇的,無須再到定點醫療機構填寫申報表,可憑出院記錄、檢查化驗單等相關資料到經辦機構窗口直接申報,自2017年12月1日起實施。同時,對轉外就醫備案程序進行簡化。2017年12月1日起,參保人員辦理轉外就醫備案時不再需要提供醫院“會診單”;2018年1月1日起,將轉外就醫備案表中的科主任意見調整為科室意見;打通部分重大疾病轉外就醫備案通道,患者無須到定點醫療機構審核蓋章,可直接到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備案手續,具體病種將實行動態調整并定期公布,實施時間為2018年1月1日;對因惡性腫瘤治療辦理轉外就醫備案手續的,備案手續有效期延長至1年,從2017年12月1日起實施;今年12月1日起取消轉外就診醫院限公立醫院和精神類疾病轉外就診限制。此外,生育報銷流程也進一步簡化。自2017年12月1日起,取消生育保險異地生育申報,生育報銷時也不再需要提供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
值得一提的是,市醫療保險管理處還將探索實施“不見面”服務,自2018年1月1日起,與定點醫療機構建立信息交互平臺。需要辦理各類醫療保險待遇核定(備案)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完相關手續后,無須再到經辦機構辦理核定(備案)手續,由定點醫療機構和經辦機構通過網絡進行信息傳輸,實現在線辦理;建立駐院代表制度。在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即時結辦相關手續;對長居外地人員,探索通過網絡、傳真等方式直接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