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王麗杰)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發展理念和“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生態文明建設要求,進一步提升我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由市海洋與漁業局局發起,聯合環保、水利、氣象等3個部門,共同簽訂了《連云港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協議》。市領導吳海云、徐家保出席了22日上午的簽約儀式。
《協議》本著“職能互補、資源整合、信息聯通、數據共享、提升效能”的原則,就全市水環境保護、海洋生態修復、氣象觀測預警預報等生態文明建設內容達成合作框架協議,重點在完善溝通協調機制,加強資源和數據共享,推進陸一海、河一海、水一氣共治以及開展聯合執法和加強環境應急管理等方面開展合作。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海洋生態環境環境穩中向好,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從2015年的41.3%上升到2016年的50.6%,《生態文明建設規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生態紅線保護規劃》、《海洋生態紅線保護實施規劃》等一系列事關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政策性文件先后出臺,“263”專項行動和“河長制”、“灣長制”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協議的簽訂將進一步強化各部門對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關注和合作,協同多方力量促進我市海洋生態環境的改善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