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通訊員王馨穎 王鴻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陶莎)“你是否自愿適用刑事速裁程序?……”11月8日上午9點,在連云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11件危險駕駛案件中,每一位被告人都會被審判員問到這樣的問題。從宣布開庭到庭審結束,每案平均用時5分鐘,由于11起案件的被告人認罪認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案件全部當庭宣判,且被告人全部服判息訴,極大地提高了訴訟效率。
今年以來,連云區法院受理各類刑事案件260件,其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輕微刑事案件157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總數的60.38 %。為推動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審判資源配置,提高訴訟效率,連云區法院大膽創新,在輕微刑事案件審理中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使刑事審判工作步入“快車道”。
輕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就是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對這些案件進行工作流程簡化,以縮短辦案期限。法官于庭前將被告人身份、案件事實、證據和定性核實完畢,在庭審中,對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部分進行簡化或者省略。庭審在充分聽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之后,進行當庭宣判。
“平時審理一個適用簡易程序的輕刑案件,一般要30分鐘。”連云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王林煙說道,“現在,輕刑案件速裁,庭審時間縮短為平均每個案件5分鐘左右。我們從立案、分案到開庭、宣判突出一個‘快’字,并對裁判文書的制作及審批程序進行簡化,以縮短簡單案件審理周期。”
“當事人到了法院,都希望盡早得到一個公平正義的判決結果。連云區法院用實際行動回應了我們的關切,為連云區法院點贊!”一位辯護律師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