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王 瑞 通訊員 金丹丹 謝任政) 夫妻吵架后妻子離家出走,男子苦追不上竟然謊報綁架警情,妄想通過公安機關幫其攔住離家的妻子,最終卻“偷雞不成蝕把米”,不但妻子沒留住,自己還受了處罰。近日,東海縣一男子因謊報警情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
近日,牛山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一名年輕男子報警稱其妻子在東海縣牛山街道浙江小商品城南門被人綁架。警情就是命令,值班民警馬沖迅速電話聯系報警人。報警人自稱唐某,稱其剛從海州出發,正在高速上追趕綁架妻子的車輛。“綁架犯”薛某開車已經到了灌南境內,正沿著沈海高速往上海方向逃跑。民警了解完案情后,迅速將上述信息反饋110指揮中心。
此案引起了警方高度重視,東海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通過相關技術確定了嫌疑車輛的車牌號碼和行駛軌跡,并在市局相關部門的協調下,通知灌南縣公安局對嫌疑車輛進行布控堵截。灌南高速交警于當日15時許在沈海高速灌南境內將薛某駕駛的嫌疑車輛攔截,現場查獲駕駛人薛某及“被綁架”人莊某。
民警遂通知報警人唐某前往灌云縣公安局,后又將莊某、薛某、唐某三人從灌云帶回牛山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在牛山派出所,民警分別詢問相關當事人,終于了解到所謂“綁架案”的真相:唐某與莊某本是夫妻,最近因感情不和一直在鬧離婚。期間,唐某打電話、發短息給妻子莊某,莊某均未予理睬。當天上午,莊某電話聯系其同學薛某一起去蘇州打工,薛某即駕駛自己的白色轎車前往莊某處,載上莊某后沿沈海高速開往蘇州。唐某得知情況后,擔心莊某去蘇州后更無復合的可能,兩人婚姻關系會徹底破裂。于是想出謊報警情的辦法,在明知莊某自愿與他人一起乘車離開東海的情況下,謊稱莊某被綁架,借由公安機關攔截外出打工的莊某,希望能挽回二人破裂的感情,這才上演了一出離奇的綁架案鬧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東海縣公安局對唐某進行了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