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武娜 通訊員 周宗江)一女子曾因吸毒、盜竊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但她不思悔改,近期她又因經濟拮據,盜用老鄉身份證在海州辦理了消費貸,對受害人的征信造成了嚴重影響,而被警方追蹤查辦,受到了刑事拘留。據悉,這也是連云港警方首例偵破涉嫌妨害信用卡犯罪案件。
不久前,30歲的侍女士到常州一家生意興隆的房產中介應聘,因相貌和應變力較強,面試順利過關,侍女士很滿意,也很珍惜。接著,公司便讓她去銀行打印征信報告,以便給她辦理發放工資的銀行卡。
誰知,當她懷著興奮的心情來到常州一家農業銀行,提出打印她的征信報告時,卻被告知她辦理過銀行卡和銀行的貸款,并于2016年9月在連云港通灌路捷信公司的一家手機店辦理過手機消費貸,因沒及時還貸,現已被拉入黑名單。
可她從來沒在任何一家銀行、任何一家單位辦過這些業務,侍女士滿腹狐疑??摄y行工作人員再次核實后,給出的答復依然沒變,并建議她到相關手機店和銀行查看一下視頻資料。為了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她只好決定返鄉弄清真相。
隨后,侍女士找到了自己名下辦理過消費貸的那家手機店,要求調取當時監控錄像,看看是什么人用她的身份證辦理了消費貸,不久便收到了手機店提供的那份讓她期待已久的原始消費貸資料。原來,在2015年11月份,當時還在灌云縣一家公司上班的侍女士,被前同事卜某冒用她的身份證辦理了信用貸。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侍女士頻頻接到一些催促還貸的電話,并被提醒如不及時還貸將被追究法律責任的警告,她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只好再次到銀行查她的全部征信。沒想到,核查結果讓她猶如晴天霹靂,因為她的征信竟然還存在很多問題和風險:卜某冒充她分別于2016年7月9日在灌云縣辦理了一張工商銀行卡;2016年9月18日在海州捷信消費金融公司辦理了消費貸;2016年9月28日在建設銀行連云港分行辦理一張信用卡但顯示未審批,2016年10月3日在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辦理一張信用卡但顯示未審批;2017年7月19日在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貸款未審批。
侍女士立即返鄉報警。立案后,辦案民警遂上門尋找卜某,可去了幾次,均未見人,問其家人卜某的下落,可他們均稱不知道。10月12日傍晚,伊山派出所辦案民警再次趕往卜某家中,終于遇到了卜某,民警隨即將其傳喚到了派出所。
考慮到侍女士最初是在海州區報的警,伊山派出所便將案子移送給路南派出所。到案后,面對民警的訊問,卜某交待,自己有盜竊和吸毒前科,并對冒用侍女士身份證辦理銀行卡和手機消費貸等事供認不諱。
目前,涉嫌盜用身份證件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卜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侍女士征信的問題,相關公司正設法申請解除,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