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秦永春) 筆者昨日從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我市于日前獲批成為全國首批“灣長制”試點城市。據悉,9月4日,國家海洋局印發《關于開展“灣長制”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決定在河北秦皇島、山東膠州灣、江蘇連云港、海南海口和浙江省全省開展“灣長制”試點工作。10月10日,國家海洋局下發《關于連云港海州灣“灣長制”實施方案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原則上同意《連云港市海州灣“灣長制”實施方案》,標志著我市正式成為全國首批“灣長制”試點城市。
根據要求,我市接下來將要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方案內容、量化考核目標,并做好與“河長制”等現有工作的銜接和信息共享,確保年內完成“灣長制”的建立運行工作。
為全面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落實國家海洋局關于開展“灣長制”試點的工作要求,從4月初開始,市海洋與漁業局就成立工作組,著手研究編制《連云港市海州灣“灣長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支持下,經過多輪修改完善,《方案》形成送審稿,由市政府上報省局并轉報國家海洋局,最終通過國家海洋局審查。
據了解,《方案》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黨政主導、部門聯動,陸海統籌、系統治理,依法管理、長效管護,強化監督、嚴格考核”的原則,探索建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分別擔任政委和灣長,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分別擔任副政委和副灣長,沿海縣(區)灣長參照市級模式執行的市、縣(區)兩級聯動的海灣管理體系。實施內容涵蓋了海州灣生態保護與修復、陸源污染防治、涉海工程管理與風險防范、海水養殖污染防控與資源合理利用、海州灣長效管理等生態管海的5大重點任務,涉及水利、環保、建設、林業等多個部門。
根據《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按照“黨政牽頭、部門協同、屬地負責”的責任體系,我市將實現海州灣市、縣(區、園區)級“灣長制”全覆蓋;到2020年建立起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海州灣“灣長制”運行機制。海州灣管理與保護體系全面建立,入海污染物總量大幅減少,入海河流“河長制”有效落實,海洋垃圾有效治理,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穩中趨好。海州灣資源利用科學有序,生態服務價值顯著提升,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明顯提高。到2020年,海州灣海洋生態紅線面積占比不低于30.82%,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2.95%,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6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