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李碩)筆者昨日從市政務服務中心物價局窗口獲悉,物價部門印發《關于調整市區建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連價工〔2017〕102號),就我市市區(贛榆區除外)建筑垃圾處理費收費政策作出調整。
《通知》明確,凡本市市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產生各類建筑垃圾的,均應按規定繳納建筑垃圾處理費。具體收費標準為,建筑施工工程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拆遷)按建筑面積2.4元/平方米繳納建筑垃圾處理費,較之前下調0.2元/平方米;道路、水利、管網等施工工程項目按4.5元/噸計征,較之前下調0.5元/噸。相關減免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