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周瑩 通訊員王從帥)10月8日,執法人員來到一家家具加工點進行現場檢查時,遭到該加工點負責人的無理阻撓,對環境執法人員不停辱罵,嚴重阻礙環境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環境執法人員對其進行了多次解釋和規勸無果后,啟動應急機制,聯系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中秋、國慶期間,贛榆環保局持續開展突擊檢查,繼續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對全區部分重點信訪企業進行突擊檢查。為了確保執法到位,該局成立材料組、現場組、采樣組,實行分組推進,快速集中的方式,迅速高效地實施了現場勘察、逐點采樣、收集證據等工作。每到一家企業,材料組立即查閱環評及相關手續是否合法,現場組直奔車間和廢氣廢水處理設施查看是否正常運行,采樣組對廢氣廢水采樣口檢查是否存在偷排。一旦發現異常,立即進行現場采樣將證據固定。10月8日,共檢查5個鎮13家企業,現場查封3家,立案處罰2家,1名業主阻礙環境執法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被拘男子就是在這次檢查中抗法之人。接到舉報,公安機關將該負責人控制并傳喚回派出所調查。經詢問,該負責人如實供述了其采用辱罵方式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事實。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違法行為人行政拘留的處罰。
據了解,針對拒絕、阻礙現場執法的問題,環境保護部高度重視,要求發生一起嚴厲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依照相關法律對拒不接受監督檢查、阻礙現場執法的,可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