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 者 史衛平 通訊員 方 帥) 9月23日,朱某、鄭某某等78戶業主起訴開發商逾期辦證違約金案件在市中級法院假日調解現場順利調解,連云港某置業有限公司當場兌付違約金120余萬元。
2012年前后,朱某、鄭某某等業主先后與連云港某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了某小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開發商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的資料報產權處登記機關備案。如果因開發商責任,業主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應當向原告支付違約金。朱某、鄭某某等業主于2014年1月前后完成房屋交付,但直至2016年9月,才完成涉案房屋的不動產首次登記,逾期時間超過500天,遂起訴至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逾期辦證違約金。
一審判決支持業主的訴訟請求后,開發商向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針對該起案件涉及業主眾多,雙方對立情緒嚴重的情況,市中級法院采取重點突破的調解方針。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于2017年9月4日先行調解4件,開發商當場支付違約金107713.5元,為成功調解該批系列案打下堅實的基礎。
9月23日,該小區的60余名業主又來到市中級法院假日調解的現場。經現場調解,共簽訂調解協議52份,開發商當場兌付違約金120余萬元。
據了解,為妥善應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物業服務合同、租賃合同訴訟多發的現狀,讓廣大業主親身參與案件的審理、調解環節,市中級法院針對性建立假日調解機制,利用節假日時間,組織對前期協調有調解意向的群體性糾紛當事人集中進行調解。今年以來,市中級法院已組織了兩次假日調解,化解群體性案件1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