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袁春梅)“我開小轎車在市區停車8小時,要求付了32元的停車費,感覺很不合理,難道停車收費沒有上限嗎?”近日,有市民反應,他在市區一家停車場停車,結果付停車費時,給驚到了,收費人員表示,他停車8小時,按照每小時4元計算,共計要付32元的停車費。
市民張先生表示,他是在通灌路一家超市門前停車場停的車,中午進入停車場時,師傅給了他一張紙,上面寫有進入停車場的時間,因為那天恰巧事情比較多,一直到晚上8點多才去開車離開。當他遞上紙條后,工作人員算了一下停車時間,表示停車共計8小時多一點,按照停車8小時,每小時收費4元計算,8小時就是32元。張先生覺得很驚訝,怎么會這么高的停車費,以前停車也從沒遇到過收費這么高的。但是,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就是按照4元每小時的標準收費。
針對張先生的疑問,記者對城區部分停車場收費情況進行了相應的調查。市化路的南側有一排停車位,因為靠近市第一人民醫院,幾乎都停滿了車,在路的一側有一個很明顯的收費公示牌,收費標準顯示,小型車4元每小時,中型車5元每小時,大型車6元每小時。泊位收費管理員師傅表示,實際收費時,他們并沒有按照小時收費,都是按次收費,在此停車都是收費5元。隨后,記者又詢問了多個路邊臨時泊位停車收費情況,一般都是按次收費,不論時間長短,一般收費4元或者5元。
在三禾城中城小區附近一家停車場,車輛出入需自行取卡,電腦自動記錄停車時間。收費人員表示,整體收費按兩個時間段來計算,分為白天時段(9:00至21:00)和夜間時段(21:00至次日9:00)。白天時段收費標注是,第一小時收費是4元,以后每增加1小時收費兩元,但是白天停車最高收費為15元。記者在一些醫院和商場停車場了解到,不論是白天時間段還是夜間時間段,停車收費也都是有上限的,一般不超過20元。
針對停車收費問題,記者也咨詢了市物價部門。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完善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機制,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在去年的11月份,印發了《連云港市市區經營性停車場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這份通知明確指出,經營性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價格管理形式。公共停車場、對外經營的內部專用停車場,實行政府指導價。獨立專業機械立體停車場和社會資本全額投資新建停車場停車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性停車場收費標準按城市區域等級劃分,實行道路高于非道路、住宅區外高于住宅區內、白天高于夜間、長時間高于短時間、大型車高于小型車的差別價格政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場必須安裝合格的計時收費管理裝置,并以2小時為計費單位。計時停車超過30分鐘后開始收費,收費由首次計費時段和后時段組成,設置24小時內連續停放累計計時最高收費標準。
從經營性停車場區域劃分和經營性停車場收費標準來看,藍牌車停車,不論是按次還是按時收費,一類區、二類區、三類區24小時停車最高收費都不超過20元。顯然即便是實行市場調節價,張先生停車8小時要求付費32元,確實是有點高了。
物價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市民在停車付費時,如遇停車場經營者不按規定收取停車費、不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或是收費公示制度不規范、未安裝合格的計時收費管理系統或專用計時收費工具實施計時收費和預收費等情況,可以拒付停車費并有權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