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王 瑞 通訊員 楊百洋 周志 戚大偉)喝了酒開車的人,被交警逮到都會百般抵賴,可東海有名男子,沒喝酒開車,也不配合檢查,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東海交警在城區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酒駕集中整治統一行動,針對轄區酒駕等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和特點,交警特別抽調牛山中隊精干警力組成集中查緝小組,冒雨在振興路與利民路交叉口、和平路東天橋路口、幸福南路地下橋路口等處設立6處查緝點,兩小時內6人被查處。
晚上8點50分左右,在東天橋四岔路口剛剛設卡完畢的交警就逮著了一位。
“實在對不起,我確實喝了點酒。”下車后,這名涉嫌酒駕的男子一個勁兒地認錯,態度很誠懇。經測試,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32mg/100ml,屬酒后駕駛。
“為什么要喝酒?”交警問。
“今天下雨,沒啥事,就約了朋友喝了幾杯。”該男子說。依照法律規定,該男子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輛,被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代價挺沉重。
在北辰路和自清路交叉口,交警對一名駕駛員進行例行檢查時,酒精測試棒亮起了紅燈。隨后,他被“請”下了車。經測試,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22mg/100ml,剛好達到了酒后駕駛的標準。面對檢測結果,該男子懊悔不已:“早知道這樣,今晚就不該聽人勸,你說我喝那兩杯酒干啥?”
下面這位司機更離譜,幾乎讓人哭笑不得。當交警欲對他進行酒精測試時,他拒不配合,搖上車窗就是不下車。后來交警終于把他“請”下車,可他卻和交警理論起來,說交警查車的行為對他的精神造成了不良影響,推三阻四就是不接受檢查。經過十幾分鐘的努力勸說,該名司機終于接受了酒精測試,結果顯示他確實沒喝酒。最后,交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將其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