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據了解,市體育局組織專家對全市全民健身器材安裝、使用、管理維護現狀進行了抽樣檢查,檢查中發現:部分健身器材由于缺乏相應的有效管理,地面處理不合格、器材損壞較為嚴重、老舊健身器材超過使用年限仍在使用。
“按照2011年國家規定的室外體育器材使用期為8年的規定,2009年前安裝的健身器材都已到了報廢期。而在實地考察中我們發現,過期器材仍在使用的情況比較多。”市體育局群體處負責人告訴記者。
檢查中還發現,部分縣區體育行政部門缺乏監督管理力度,定位、分工不明確,健身器材產權移交工作不及時;健身器材受贈單位管理責任人身兼數職、缺乏專業知識,導致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影響健身器材安裝、使用、維護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