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簡稱高新區)于2015年2月5日經國務院批準升格為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15年9月25日正式掛牌,核心區面積61.8平方公里。
規劃結構為“一軸”“三板塊”:“一軸”即沿花果山大道和徐新公路兩條城市快速路串聯沿線各產業功能發展片區形成的產業發展軸。先進制造板塊:東北部圍繞宋跳產業發展基礎形成的產業板塊,作為先進科研技術的成果轉化基地;科創智慧板塊:中部分別圍繞科教園區、行政中心、商業商務核心以及各居住功能片區形成的集科教創新、金融服務、品質生活服務等各類綜合服務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服務板塊;健康休閑板塊:南部以南城古鎮文化和云臺農場生態農業為本底,形成以文化體驗、禪旅休閑、生態農業、健康食品、養老度假、旅游服務等各類主題功能為核心的特色功能板塊。
產業定位為“一核一主兩重”:即以科技服務為核心,大健康產業為主導,軟件信息和智能裝備產業為重點。
環境質量現狀:除PM10外,區域環境空氣監測因子均能滿足相應環境質量的要求;區內地表水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標現象;規劃區及周圍地區的聲環境質量現狀較好,云龍路(規劃)與高新區邊界交叉口偶有夜間監測值超標,但超標程度不大;土壤、底泥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環境影響分析結論:規劃實施期間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開展有效面源污染控制的情況下,不會改變現有大氣環境功能;區內所有廢(污)水均進入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將會大大降低區域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有利于整體水環境的改善。但是,由于目前區域水環境質量現狀超標,必須對區域水環境進行綜合整治。采取噪聲防護措施后,區內聲環境質量可以達到功能區要求;固廢得到安全處置后不會對環境產生危害;事故計算結果表明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
環境影響減緩措施:加強水環境綜合整治、限制現有不符合產業定位企業發展、整合部分小企業、提高企業準入門檻、合理設置防護距離等一系列對策措施和規劃調整建議。
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對策措施,并對規劃方案進行必要的優化調整的基礎上,規劃實施所產生的不良環境影響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規劃的實施具有環境合理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