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瑩)昨日召開的市委十二屆四次全會上,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了《關于激勵干部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若干規定》(下稱《規定》),用事業激勵、考核激勵、用人激勵、容錯激勵、關愛激勵等“五項舉措”激勵干部干事創業擔當作為。
加快產業強市步伐,實現“兩聚一高”目標,需要精準有效、切實可行的激勵機制作保障,最大限度調動干部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規定》明確指出: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切實增強干部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和行動自覺,為各級黨員干部搭建干事創業平臺。在此基礎上,強化考核激勵,在年度考核優秀比例、表彰表揚等方面堅持獎罰并重,既嚴格兌現考核獎懲,又樹立典型表揚先進。強化用人激勵,重用實績突出的干部,重用敢于擔當的干部,重用改革創新的干部,重用基層一線的干部,堅決調整不擔當不作為的干部。強化容錯激勵,全面落實省市委容錯糾錯文件精神,明確對“在貫徹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中狠抓落實、創造性開展工作,出現一定失誤錯誤的”等七種情形,給予容錯糾錯。對給予容錯免責的干部,一如既往信任、一以貫之關注、一視同仁使用。強化關愛激勵,缺什么補什么,提升干部專業能力;談心談話悉心關愛,減輕干部精神壓力;完善澄清正名機制,弘揚清風正氣。
《規定》還對激勵的依據、激勵的實施作了規定。明確指出以年度績效考評結果,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專項考核結果,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重要事項以及市委、市政府交辦重點工作推進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研判,巡視、巡察、審計等專項工作結果作為激勵干部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