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瑩)昨日,記者從市科技局獲悉,為了推動我市高校院所博士對接小微企業,我市印發了《連云港市港城微·博雙創計劃實施管理辦法(試行)》。通過政策支持,推動高校院所博士“聯姻”小微企業。
那么,什么樣的科技人才團隊符合這個政策支持范疇呢?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科技人才團隊應為單位全職人員,主要成員具有博士學位或副教授(副高)以上職稱,有與企業合作科研經驗。優先支持獲得過市級以上人才計劃資助的科技人員。合作企業應為列入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中小微企業,主營領域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我市重點發展產業范圍,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一到兩年內有望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好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科技人才團隊有對口合作企業需求的相應科研成果或技術知識,項目執行期內能實現對企業的成果轉移轉化,落實為現實生產力。
不要以為這樣合作很簡單,其實這要求所有合作項目執行期應該擁有包括發明專利申請授權、研發機構建設、建立管理體系與制度、解決的技術難題、開發新產品、引進培養人才隊伍、團隊進企服務天數、達到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條件或升級為高新技術企業等詳細計劃,確保這樣對接有效。
那么,誰將為這樣的服務買單呢?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港城微·博雙創計劃財政扶持資金主要來源為市級科技、人才專項資金,支持各縣、區為計劃實施配套相應財政資金,或組織實施與港城微·博雙創計劃目標類似的人才與科技計劃。港城微·博雙創計劃財政扶持資金根據部門會商意見及項目合同,支付給承擔計劃的高校院所。由高校院所根據實施方案、管理辦法和每個配對項目的實際執行情況進行統籌分配。鼓勵高校院所配套部分資金。
為了保障合作有效果,我市制定了相關的考評機制。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考評的重點是使用港城微·博雙創計劃資金的配對項目是否達到了預期的合同目標,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是否顯著提高了合作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經濟效益。如果對配對項目組織管理和資金使用不良的高校院所,取消其兩年內申報計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