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菲 通訊員 徐麗)日前,筆者從市殘聯獲悉,去年,我市印發了《連云港市市區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陽光助學”實施辦法》,指出市區(不含贛榆區)凡持有殘疾人證、年齡在3至7周歲,并在公、民辦幼兒園內接受學前教育的低保家庭的殘疾兒童,按其就讀的幼兒園收費標準進行全額補助,最高可達每人每學年5000元。目前,針對上一學年度的申請已經開始,請有需要的市民及時報名。
據了解,近年來,市殘聯全面加強關注關愛未成年殘疾兒童工作,在全市康復機構開展精準康復0至14歲殘疾兒童的同時,還積極引導社會力量關懷關愛未成年殘疾兒童及家庭,為了幫助更多殘疾孩子盡早接受良好教育,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受教育的權利,根據《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連云港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意見的通知》精神,決定開展“陽光助學”助力殘疾兒童學前教育。
根據“陽光助學”實施辦法,針對市區低保家庭學齡前兒童的補助,采取先繳費、后補助、一年一補的辦法,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為一個學年度,當年度申請辦理上一學年度的補助。申請人需攜帶戶口簿、低保證明、監護人身份證、殘疾人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收費票據復印件,并填寫相關材料,經殘疾兒童就讀幼兒園簽署意見后,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所在區殘聯申請。申報材料經區殘聯和市殘聯教就處審核以后,報給市財政局審批,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支取補助款,將在12月中旬,由市殘聯直接發放給補助對象。
據介紹,不止學齡前殘疾兒童,對于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子女來說,都有相關的專項補助資金發放,例如全市高中以上階段殘疾學生和市區貧困殘疾家庭學生,均可享受高中階段每學年1000元、高校每學年1500元標準的教育專項補助;對參加高考并被錄取殘疾人大學生和市區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分別給予大專(高職)2000元、大學本科3000元一次性獎勵,此外,對考取研究生的殘疾人給予5000元一次性獎勵等。馬上就要到開學季了,請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或殘疾人家庭,到所在縣區鄉鎮、街道或殘聯部門了解相關政策并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