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 武娜 金濤
5月1日后,由于交規處罰更嚴格,不少出租車為了躲避處罰,將后備廂蓋子掀開逃避電子眼抓拍。交警部門表示,這樣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不但影響了自己的視線,還影響了交通秩序,交警部門將加大查處力度,一旦發現這樣的違法行為將嚴懲。
36輛出租車后蓋掀開行駛被處罰
近日,在市區通灌路與海連路口,海州二大隊民警正在執勤,看見一輛橘紅色出租車后車廂打開正在行駛。民警讓其停下,當車停下后,民警檢查發現該出租車后車廂里無任何物品。民警說,出租車這樣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并對其進行了50元處罰。
昨日上午,筆者跟隨海州二大隊民警來到市區蒼梧路一小區東門口,只見一輛黃色出租車送乘客到小區門口停下,此時,出租車的后蓋已掀開,后車廂放置著一個墊子和一瓶水,并沒有大型物件。民警根據法律法規,對其進行了處罰。
據了解,連日來,市交警部門已對36輛出租車不蓋后備廂行駛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機動車后蓋不關行駛屬違法
海州二大隊執勤三中隊中隊長丁志國介紹,出租車司機載客時,因乘客行李較多,行李放在后備廂無法將后備廂關閉,只能敞開后備廂,但這種方式容易導致電子眼在出租車出現闖紅燈、違法變道時無法抓拍到車牌號,同時由于上翹的后備廂蓋很容易遮擋視線,倒車時因看不到后方,極易出現交通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雖然最近查處最多的是出租車,不過這一規定并不限于處罰出租車,所有的轎車、面包車后備廂蓋在行駛時都應該處于關閉狀態。”丁志國說。
交警部門也表示,針對此類違法現象,交警部門將加大查處力度,市民如果發現此類違法現象,也可及時向交管部門舉報,交警也會及時進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