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趙 陽 通訊員 李紅寶)昨日,記者從市教育考試院了解到,我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和省扶貧辦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江蘇省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已經出爐。
據了解,我省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39個縣(市、區)。我市贛榆區、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入圍。
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才可報考:符合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為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村地區,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其中,高校專項計劃由72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和23所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4月30日前,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考生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完成報名申請;5月15日前,省教育考試院下載相關考生信息,由有關縣(市、區)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初審并公示;5月20日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并公示;高考后、成績公布前,高校進行考核,6月22日前,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公示;7月20日前,高校公示已錄取考生名單。考生可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和擬報考高校網站,查閱招生簡章,了解報考具體時間、辦法和要求。考生的考核錄取管理工作參照自主招生辦法執行。
地方專項計劃由12所省屬參加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高校承擔,招生計劃數和專業詳見《江蘇招生考試》(2017年招生計劃專刊)上冊。6月20日前,有關縣(市、區)完成有資格填報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填報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