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通訊員 王婉秋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陶莎)“網絡銀子”的概念對于熟悉網絡游戲的玩家而言并不陌生,市面上大多數棋牌類游戲都需要下注網絡銀子才能玩。曾因盜竊罪入獄的魏某出獄后,癡迷網絡游戲,在玩游戲的過程中居然萌發了買賣和兌現網絡銀子,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結算服務的念頭,搖身變成了一名“銀商”。魏某通過QQ、微信、手機號在某網絡游戲平臺用自己的游戲賬號“發喇叭”(做廣告),一些游戲玩家便會主動上門。
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犯罪嫌疑人魏某伙同李某、王某在某網絡游戲平臺充當銀商,在明知游戲玩家利用該網站進行賭博的情況下,仍向游戲玩家出售該網站的虛擬貨幣供玩家進行賭博,游戲玩家在贏取游戲分后通過魏某等人提供的QQ、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賬號將虛擬貨幣轉化為法定貨幣。短短兩年時間,犯罪嫌疑人魏某等人通過向玩家低價買進、高價賣出“銀子”的方式非法獲利20余萬元,涉案賭資高達300萬元,參賭人數累計數百余人。
作為全市首例“銀商”因涉嫌開設賭場罪提捕案件,海州區檢察院予以高度重視,經審查,該院于近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魏某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批準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