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者 史衛平 通訊員 王艷)2月22日上午,取材于真實感人故事的微電影《圓夢平臺》舉行開機儀式。贛榆區法院辦理的省內首例未成年緩刑人員上大學案件,開創了江蘇高考史上的先河,近日又獲評“江蘇省未成年人保護十大事件”。該法院通過搭建“圓夢平臺”,讓未成年緩刑犯重返校園率達90%以上,幾年來共有13名未成年緩刑犯圓大學夢。
據贛榆區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長姜霜菊介紹,方某原系贛榆某中學學生,因心理壓力在2010年高考體檢中致人傷害。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了解到方某學習成績較好,因一時沖動等原因走上了犯罪道路。最終在法官的努力下,方某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協議,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后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決生效后,方某便開始在贛榆某培訓中心復讀。
2010年11月12日,方某的父母向法院反映方某因被宣告緩刑,其參加2011年高考的報名信息將被刪除。承辦法官立即將相關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并與分管副院長一道到贛榆縣(現贛榆區)招生辦協調,招生辦認為方某屬于“服刑者”,而蘇教考招(2010)第41號文件第四條規定,“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原報名信息應予刪除。
在此情況下,法院又將方某的有關情況向市中級法院進行匯報,并報省高級法院、省招生辦,引起了省高級法院少年庭及省招生辦的重視,通過溝通協調,最終允許其報名參加2011年高考,方某不負眾望,以365分的好成績,考入東北某重點大學。
緩刑考驗期間,方某定期向法官匯報思想情況,法官還通過電話、短信等與之溝通,每年假期都到其家中進行探望,并就其特殊情況開展心理輔導,以化解其心結。方某漸漸從一個自卑的男孩變成了陽光青年,多次獲得了校級甚至國家級獎勵,并于2013年成功解除社區矯正。2015年,又被保送某大學讀研究生。
據了解,自該案開始,江蘇省教育廳放寬了高考報名條件,允許被判處緩刑人員在緩刑期間參加高考。
“從事少年審判工作,不僅要審理好案件本身,還要做好預防工作。”曾榮獲“全國最美基層法官”稱號的姜霜菊說,在每年的法制宣傳日、青年節、兒童節前等特殊日子,少年家事庭法官都要到學校及社區,講解法律知識和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等方面的常識。同時,法院引入心理矯正機制,從當地康復醫院特聘3名心理咨詢師參與未成年犯審判幫教。對于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檔案逐一封存,為未成年緩刑犯重返學校創造條件。
“在未成年緩刑犯順利步入校園后,我們還要進行跟蹤幫教,防止再次誤入歧途,并解決生活、學習中存在的困難,為他們搭建‘圓夢平臺’。”姜霜菊說,“22日開機的微電影《圓夢平臺》全面反映了贛榆法院在幫助未成年緩刑犯圓大學夢方面所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