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史衛平 通訊員 王 勇)丈夫欠別人錢被法院找上門來,妻子不但撕毀傳票、威脅法官,還將警車玻璃踹壞,而且暴露了自己是另一起案件的“老賴”。暴力抗拒、妨礙執行的吳某被法院處以拘留半月,春節在拘留所中度過,自己所欠的20萬元也與銀行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而吳某的丈夫也主動要求還錢。
春節前,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活動自1月18日起持續進行。1月21日早晨,執行法官前往灌云縣四隊鎮商貿城查找被執行人龔某。
2016年,王某與龔某因借款糾紛訴至灌云縣人民法院。當年5月21日,灌云縣人民法院判決龔某10日內一次性償還王某欠款12000元及利息、訴訟費。判決生效后,王某于當年7月13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依法受理后,被執行人龔某仍未履行義務。執行人員曾多次傳喚龔某到庭談話,并責令其盡快履行義務,龔某多次承諾保證,但均未兌現。后法官再次聯系龔某時,龔某卻玩起“躲貓貓”拖延躲避執行。
當執行人員前往龔某經營的商鋪再次傳喚時,其下落不明,家中只有十歲左右的兒子在看門,法官決定張貼傳票傳喚其到法院談話、履行義務。但不一會兒,來了一名女子,當著法官的面將傳票撕毀,引起多人圍觀,造成惡劣影響。
法院依法對該女子現場拘傳。但該女子拒絕傳喚,并用語言威脅法官,現場其親戚也進行阻撓,導致執行現場圍觀群眾越來越多,隨時有出現混亂的可能。為了避免可能發生突變情況,執行法官決定將該女子第一時間強制帶上警車離開現場。
在警車行進途中,法官多次詢問該女子姓名,但其拒不回答,而且仍然多次威脅法官,情緒極其激動。法官多次對其教育談話及法律釋明,但該女子置之不理,在警車上耍潑,用腳踹碎警車玻璃。因為該女子的暴力抗法,致使后續其他案件的執行中斷。
到法院后,該女子仍然拒不談話,態度極端惡劣。當法官將執行現場全程攝像放給她觀看后,她才意識到自己已違法,情緒才稍微冷靜。后經調查,該女子系被執行人龔某妻子,姓吳,并且系另一起執行案件當事人。
據查,吳某欠銀行貸款20萬元,被銀行訴至灌云縣人民法院后,仍一直拒不還款。進入執行程序后,一直躲在外地。沒想到這一次竟然自投羅網。
針對吳某故意撕毀傳票、妨礙執行,暴力破壞法院財物,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的行為,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并罰款10萬元,所欠的20萬元也與銀行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而其丈夫龔某也主動來到法院履行義務,并積極賠償其妻子吳某損壞的公物,承認錯誤并寫下悔過書,請求法院從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