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陳 兵 通訊員 劉大華 龐忠勝)再過幾天,市區去年獲得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就可以領到銀行存單,拿到自己應該享受的社保補貼了。記者昨天獲悉,經過個人申請、各級勞動保障服務平臺及人社部門審核公示,2016年市區共有8072人享受社保補貼,共發放社保補貼3505萬元,個人最高可獲得社保補貼5226元。
十類人員
享受社保補貼
據了解,市區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主要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的“4050”人員、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及農村零轉移家庭貧困戶、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夫妻雙方均失業、單親家庭登記失業人員、城區范圍內被征地農民、困難家庭大學畢業生,就是所謂的“十類就業困難人員”。
市人社部門相關人士表示,從2014年起,對市區社保補貼相關政策進行了調整,就業困難群體在原規定的十類人員基礎上,將畢業6個月后兩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簡稱高校畢業生)、低收入家庭成員、隨軍家屬、安置幫教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五類人員納入幫扶范圍,享受相應的社保補貼政策,上述五類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為兩年,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個人最高可補貼5226元
家住海州區九龍社區的周女士今年43歲,在一家企業下崗后,一直做零工,因為沒有技能加上年齡較大,就業比較困難,為了將來有一份養老金,她自己繳納社會保險,并于2015年申請享受社保補貼。“去年養老、醫療一共繳了7800元,按照補貼67%的標準,可以享受5226元社保補貼。”據悉,像周女士這樣的人員,最高可享受5226元社保補貼。
近期存單將發給申請人
據了解,市人社部門正積極籌集資金,近期將把社保補貼資金以實名制銀行存單形式,由社區發放到社保補貼申請人手中。
“符合規定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原則上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對3年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保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1年;對初次核定享受社保補貼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補貼期限可延長至退休;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社保補貼期限為1年。”
靈活就業困難人員向所屬社區申報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后,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67%的社會保險補貼(社保補貼的標準按全年最低繳費基數67%給予補貼,對于超出范圍的不予補貼)。
據了解,2016年市區共有8072人享受社保補貼,發放補貼3505萬元。此外,為減輕企業及就業困難人員的繳費成本,鼓勵各類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我市2016年為26家企業、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和勞務派遣型企業招用持有《就業創業證》的488名就業困難人員辦理了社保補貼,發放社保補貼400余萬元,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根據當年市區最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對五險給予100%全額補貼,個人繳費部分不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