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黃威 通訊員 楊善軍)出門旅行,很多人因擔心手機電量不足都隨身攜帶充電寶,但如果乘坐飛機出行,那就要注意你攜帶的充電寶的數量和額定能量了。記者從連云港機場了解到,幾乎每天都有旅客攜帶的充電寶不能通過機場安檢,連云港機場安檢部門提醒,額定能量超160瓦時的充電寶不能攜帶登機,所有類型的充電寶都不能辦理托運。
據介紹,2015年發生了數起旅客攜帶的充電寶自燃的不安全事件,中國民航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航空公司、機場進一步加強旅客攜帶鋰電池乘機的安全風險防范,重點抓好宣傳告知和員工培訓,積極主動提示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的安全風險,引導廣大旅客主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鋰電池自燃冒煙。連云港機場安檢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該通知要求,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充電寶,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160瓦時的充電寶,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00瓦時但不超過160瓦時的充電寶必須經過航空公司批準且不得超過兩個,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飛行過程中不得使用充電寶。
目前,充電寶已成為連云港機場查處的違禁品“重災區”,幾乎每天都有旅客攜帶的充電寶不能通過機場安檢。記者在連云港機場旅客安檢處看到,工作人員會詢問旅客是否攜帶充電寶,在安檢過程中也會特別關注行李內有無充電寶,每一個充電寶都會單獨檢查,確認是否符合登機要求。
連云港機場安檢部門工作人員提醒,為保證旅客的出行安全,在購買充電寶時,請購買知名廠家的產品,并在購買前仔細核對標注和規格,以免在機場安檢遇到不必要的麻煩。乘機前請確認鋰電池上標注的規格,電池額定能量≤100瓦時或鋰含量小于≤2g,由安檢部門通過檢查無誤后可以隨身攜帶登機。電池額定能量在100至160瓦時,需航空公司承運人同意批準后,經安檢部門通過檢查無誤后可以隨身攜帶登機。備用電池額定能量≤100瓦時至160瓦時,需航空公司承運人同意批準后,每人可攜帶備用電池的數量不超過2塊,備用電池需由塑料自封袋包裝并做好單個保護以防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