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會議召開以后,灌云縣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組的反饋意見,立即召開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和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嚴格對照存在的實際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一辦六組”入駐縣臨港產業區開展工作。11月22日,縣里召開會議全面部署各項整改工作,決心舉全縣之力五措并舉推進中央環保督察環境問題盡快全面深入徹底整改到位。
大力推進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制定《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化工集中區化工產業轉型升級意見》,強化化工項目的清理整合、兼并重組,堅決關停環保整治不達標企業,取締禁止類產品和工藝,逐步淘汰限制類產品和工藝。
深入開展化工集中區環境問題整改。針對地表水污染嚴重問題,科學推進園區工業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完善清(雨)污分流、污水處理設施,確保規范運行。針對化工集中區廢氣問題,加大對廢氣大戶的集中排查整治,建設化工集中區大氣和企業廢氣在線監測監控系統,督促企業完善廢氣處置設施,提高清潔生產水平。針對危險固廢處置能力不足等問題,規范危險廢物管理,保障危險廢物環境安全,積極引入具有危廢處理資質的企業,切實減少企業漲庫現象。針對衛生防護距離不到位問題,對需征收的居民住宅和9家企業按程序加快實施,2017年3月底前完成園區封閉式管理。
推進新的“三個一批”整改。取締關閉一批。實行動態管理,對截止目前環保停產整治到期未通過驗收的企業;對雖通過驗收恢復生產,但又出現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達兩次的企業,列入取締關閉;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國家明令禁止的產業項目,納入取締關閉名單。并將對取締關閉企業實施斷電。停產整治一批。對前期限期整改到期未通過驗收的企業,一律轉為停產整治;對廢氣、廢水等污染重的問題企業列入停產整治。2017年3月底前組織開展驗收,對通過驗收的,恢復生產;對未通過驗收的,依法實施取締關閉。轉型提升一批。對體量小、產出效益低,通過兼并重組、技術改造、轉型升級能達到提質提效目標的企業,列入整合提升類型,并且要在兩年內完成轉型提升;對沒有按期完成轉型提升的,予以取締關閉。
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檢查。從縣環保、公安、安監、臨港產業區等單位抽調精干人員,加強對化工集中區的聯合執法檢查。通過開展各項執法行動,嚴厲查處超標排放、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非法傾倒和處置固廢危廢等惡意環境違法行為;對今后化工集中區企業出現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實行高限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兩次出現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予以取締關閉。
切實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集中供熱、污水處理、信息平臺等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力度。加快推進華能熱電聯產項目建設,力促早日投產運行。加快建設完善集污染源監控、環境質量監控和圖像監控于一體的環保數字化園區在線監控中心;加快推進和完善臨港產業區化工集中區安全生產管理一體化平臺建設。加快提升園區環境整體形象,對園區主要河道落實清淤等措施,拆除緯路溝蓋板。規范企業雨水排口設置,完善前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排口設置閥門、采樣井和視頻監控,控制企業污水跑冒滴漏。加快新老鎮區污水管網建設,確保生活污水進入管網收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