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陶莎 通訊員 劉尚崗 )執行工作中,被執行人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住房公積金賬戶上存有余額是否可以強制執行?如果可以,又該如何操作?今年4月,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了《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建立住房公積金協作聯動機制的若干意見(試行)》。據介紹,該機制運行以來,我市兩級法院查詢被執行人公積金賬戶信息10000余次,凍結公積金600余筆,涉及金額6000余萬元。審批了12起扣劃執行公積金的案件,執行到位金額近80萬元,有效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日前,東海縣法院利用凍結、扣劃公積金快速執行了一起案件。2011年4月,張某夫婦向李某借款15萬元,由于他們外債太多,李某比較顧慮。張某便找到鞏某為其提供擔保。結果,張某夫婦在償還5萬元后便銷聲匿跡了,至今一直下落不明,李某遂將鞏某訴至法院。2012年10月,東海縣法院依法判決鞏某對10萬元債務及利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后,鞏某并未自動履行。2013年2月,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我們對鞏某財產進行調查并扣劃了其部分工資,但距執行標的額尚有較大缺口,此外并未查詢到其他財產可供執行。3年來,雖然一直在努力尋找執行線索,案件也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執行法官王根培說。根據《意見》要求,王根培首先向市中院提交了申請,說明案件執行情況及需要扣劃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的理由,取得中院審查同意扣劃的函件后,執行法官們第一時間攜帶函件,連同東海法院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一并提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該中心開具了支取單、轉賬支付憑證和給付銀行函件。法官們馬不停蹄,立即趕到指定公積金管理部進行現場扣劃。今年8月,郵儲銀行東海縣管理部將一份住房公積金轉賬支付憑證和一份住房公積金專用進賬單交付給執行法官王根培,被申請執行人鞏某的54753.34元住房公積金被劃扣至東海法院標的款賬戶,最終被申請執行人李某領取。至此,我市首例公積金懲治“老賴”案件順利執行。
據了解,該《意見》分為五大項十六條,對公積金的凍結、扣劃條件、執行程序作出了系統明確的規定,疏通了公積金執行的關鍵節點。“以往查詢被執行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及其余額等信息,執行人員只能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查詢,現在市中院執行局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實現聯網互通‘點對點’查詢。”市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周慶忠告訴筆者。為了保證公積金執行的公正規范,《意見》規定,公積金案件執行一律由中院統一進行審核把關,統一明確審核程序,并對審核文書的樣式也進行了統一。
同時,為了更好地落實省法院跨區域執行互助機制,《意見》還對外市法院委托公積金執行事項進行了明確,由外地法院與連云港市中院提交會商,說明案件執行情況及需要扣劃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的理由,由市中院出具同意扣劃的函件進行扣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