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 者 王瑞 通訊員 微晶 劉一玎)近日,東海交警部門在日常巡邏執勤時,連續3天發現3人酒駕。目前,3人都因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被交警部門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民警提醒市民,生命可貴,千萬不要心存僥幸。
10月30日14時許,東海交警大隊牛山中隊指導員劉永龍在迎賓大道和富華東路路口巡邏時,發現一輛小轎車有意躲避檢查,執勤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攔停,經檢查發現駕駛員孫某口中有酒味,隨后,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發現孫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1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孫某被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10月31日17時許,牛山中隊民警劉宇杰帶領輔警在和平路巡邏執勤時,發現一輛未懸掛號牌的摩托車行為異常,執勤民警立即對該車及駕駛員進行檢查。在檢查中,執勤民警發現駕駛員段某口中有酒味,隨后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發現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0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孫某被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11月1日14時許,牛山中隊民警韓增東帶領輔警在迎賓大道巡邏執勤時,發現一輛摩托車行為異常,似在躲避檢查。執勤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檢查過程中,執勤民警發現駕駛員王某口中有酒味。隨后,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發現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王某被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民警提醒市民,親友酒駕時,千萬要勸住。聚餐時,切記不要勸開車的人喝酒,否則一個聚會后平常的再見或許就會成為永別。現實生活中,很多司機抱著僥幸心理酒后開車上路,而且車輛較少的時段往往車速飛快,飲酒后,人的意識被酒精麻痹、反應相對遲緩,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就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你或許可以躲避警察的處罰,但一旦發生事故,苦果只能自己吞下。“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俗語很多人都耳熟能詳,事實上這句勸誡是用一起起血淋淋的酒駕悲劇換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