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李國瑞)記者昨天從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根據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及省市關于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市出臺了《2016年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市政府印發了《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序暫行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意見》,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進程。
據了解,《2016年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由八個部分構成,分別為推進簡政放權、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機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權力運行制約監督、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提升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共有30項任務。《要點》主要包括提高立法制規質量、推進科學民主決策、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等三個重點方面。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序暫行規定》共有8章37條,主要內容包括立項、起草和審查三大主要程序和立法調研制度、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和聽證制度三項主要制度。
此外,市政府還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意見》,就我市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進行了部署。
根據此次出臺的《意見》,市政府將成立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負責為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法制辦,具體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組成。市政府法制辦負責制定工作規則,規范開展各項工作。目前,市政府法制辦制定了市政府法律顧問遴選方案,并根據方案遴選了22名政府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