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武娜 通訊員 金濤)港城的氣溫是越來越高,在高溫天氣下,不少騎車人為躲避毒辣的太陽,想出各種辦法。昨天,筆者在港城街頭看見,不少車主采用給電動車安裝遮陽棚來避暑。據了解,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昨天,海州交警二大隊在郁洲路與朝陽路對這種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騎車人現場宣教,并協同車主現場拆除遮陽棚,僅一上午就拆除了遮陽棚20余個。
電動車安裝遮陽棚被拆除
昨天上午,在市區朝陽路上,市民王先生騎著一輛三輪電動車,電動車上安裝著遮陽棚,將電動車后廂包裹得非常嚴實。海州交警二大隊的民警看到后,立即把王先生攔了下來。“這個你們也要管?我裝個棚子,遮遮太陽、擋擋雨還不行嗎?”王先生對此感到很不解。
據了解,在電動車上安裝遮陽棚,在行駛途中特別危險,車在拐彎時極容易造成視線遮擋,而且車輛出廠后,又加裝遮陽棚,屬于違法行為,必須拆除遮陽棚。在一番解釋教育后,王先生了解到了危害,主動配合交警將遮陽棚拆除。
僅昨天上午,海州交警二大隊就拆除電動車遮陽棚20余個。
車上安裝遮陽棚存在安全隱患
海州交警二大隊的負責人介紹,在電動車上安裝遮陽棚,已導致多起事故發生。今年5月份,海州區就發生過一起事故,因為遮陽棚遮擋視線,騎車人與同向行駛的一個電動車發生碰撞,導致對方骨折。
據介紹,安裝遮陽棚不僅遮擋視線,電動車車身輕,遇到大風或與大型車輛會車時,會形成氣流,加裝了遮陽棚、傘的電動車就會左右搖擺,駕駛不穩。同時,此類遮陽棚支架多由硬塑料及金屬制成,發生事故時極易造成二次損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電動自行車整車出廠后加裝設備,違反《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規定,屬于改變車輛的外形尺寸。
夏季遮陽裝備影響出行安全
天氣越來越熱,除了給車裝遮陽棚,還有很多電動車主把自己“武裝”起來避暑,對此,交警提醒市民,有的非機動車駕駛員穿戴各種遮陽的面紗、遮陽帽、護肩等衣物,有的甚至裹得嚴嚴實實,這樣不但在駕駛過程中難以對路況進行觀察,調整衣物時也容易發生危險。有的市民為了保護手部不受日光直射,購買網上10元左右一副的防曬手套,但是由于價格低廉,材質多使用普通的塑料,在多次使用后容易因表層磨損而產生打滑現象,一旦出現緊急情況時發生打滑,也會產生危險情況。
此外,市民在烈日或陰雨天騎車打傘,雨傘在前方極易遮擋視線,且由于雨天路面條件較差,容易打滑,單手駕駛更加大了發生危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