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顧曉昕)曾幾何時,我們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現了一些這樣的“微商”,他們每天堅持上貨、曬訂單、曬收入,告訴你一天就掙了幾千元,做好了就可以月入10多萬元,半年就能買奔馳,一年時間全款買房……而你的投入只需幾百至幾千元,并且時間自由,在家里就能行。看到這樣的工作心動嗎?先別忙著心動,法律人士提醒說,這些很可能就是網絡傳銷。
市民沈女士在一次高中同學聚會后,加了一位幾年都沒怎么聯系過的同學的微信,發現這位同學每天都會在朋友圈發一款面膜產品,并且會曬出很多交易訂單,而且每天都有“數千元”進賬。除了曬訂單,她的同學還會不時地曬車子、房子,實在令人羨慕,而且這位同學還一個勁地鼓動沈女士,也加入到這樣一個美好創業團隊,共同致富。
沈女士聽了也是心動不已,但是要賣貨,必須先進貨,只要進上幾千元的貨就得到了代理的資質。這時候沈女士覺得自己的圈子比較窄,擔心進的貨賣不出去。最后,在同學的指點下,沈女士才知道了其中的玄機。原來,這種微商,根本就不是靠“賣”賺錢,是靠“發展下線”,手段就是“造假”和“炫富”。這位同學還教她了些技巧:用支付寶自編自導,發賺錢截圖,先開始不能把金額說大了,循序漸進,并且訂單是可以造假的,“只要有人愿意跟著你干,就等著賺錢吧。”這位同學說。對于這種造假,坑害朋友,危害社會的伎倆,沈女士感到深惡痛絕,她果斷終止了這場“創業”鬧劇,并把這位同學“拉黑”。
為此,沈女士也咨詢了相關法律人士,這種行為是否違法。對此,王浩律師認為,“營銷”靠“造假”,“賺錢”靠“下線”,這就是傳銷。王浩律師說,沈女士遇到的這種“微商”怎么看都有傳銷的影子。其普遍的營銷模式都是采用分級代理制度;品牌也有多個層次,拿貨越多,層級越高。成為代理后,就可以發展次級代理,也就是俗稱的下線。每個層級的代理拿貨價格不同,賺層級差價得到的收入要遠遠高于直接銷售。這就是金字塔騙局。“判斷是正常經營、代購還是傳銷,最核心的要素就是看它的經營模式是不是靠發展下線、發展人頭,或者是不是我們所熟悉的金字塔型盈利模式。”王浩律師表示,只要滿足3個條件就基本上可以說是傳銷,一是“入門費”,是不是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錢才能獲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是不是需要發展其他人員才能繼續操作;三是“團隊計酬”,是不是按照發展人員的數量、處于哪個層級等來計算和給付報酬。
對此,法律人士也提醒,不要相信天上會掉餡餅,類似這種用他人的投入來支付自己回報的投資模式是不可取的,而且如果該模式被認定為傳銷,那么投資人的行為都將涉嫌犯罪。目前網絡傳銷活動手段多變,希望市民能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