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李碩)日前,我市出臺了《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方案》,要求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交易平臺的整合,實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一體化管理。逐步將碳排放權交易、排污權交易、林權交易等納入平臺體系。縣區政府不再新設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已經設立的逐步整合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中心。
方案明確要求,我市在2016年12月底前,按照省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數據規范,建成統一的連云港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基本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并推進與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同步推進電子監管系統建設,實現各行政主管部門在線監督。
根據國家、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專業分類標準,整合各行業、各類別專家資源,形成統一的綜合專家庫。建立專家黑名單制度,強化專家責任追究。逐步規劃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制定公共資源交易誠信管理辦法,建立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執業信用記錄,實現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交換共享。
整合統一規則體系,實現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統一交易目錄、統一管理規則、統一標準體系、統一平臺服務,建立科學合理的監管體系,推行“互聯網+”監督模式,構建規則統一、運轉規范、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有力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提高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