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李國瑞 通訊員 王 飛)10日,記者從市文明辦獲悉,日前,我市啟動第二屆“百名誠信之星”、“十大誠信標兵”推選活動,放大誠信典型示范帶動效應,引導廣大經營者誠信做企業、誠信做產品、誠信做服務,進一步推進“誠信連云港”建設。
據了解,凡連云港市范圍內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連續經營5年以上的工商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從業3年以上的企業負責人或個體經營者,均可參加推選。已當選全國、江蘇省、連云港市道德模范(含提名獎)以及江蘇省、連云港市“十大誠信標兵”的,不再參與推選;往屆“百名誠信之星”可以參與本屆“十大誠信標兵”推選。凡有違法亂紀、侵犯職工權益、嚴重失信記錄的,均不得推選。積極參與省、市信用管理示范創建的,可優先推選。
參與推選的組織或個人應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守法誠信,具有良好道德素質,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在群眾中享有較好口碑,且在以下幾方面事跡突出:依法生產經營,按章納稅,沒有偷稅漏稅、走私販私、制假販假等違法行為,嚴格履行合同和約定,堅持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秩序;堅持質量第一、顧客至上,嚴把質量、價格、服務關,做到貨真價實、明碼標價,沒有假冒偽劣、偷工減料、缺斤少兩、質次價高等情況發生,廣告宣傳信息真實、準確,不誤導消費者,敢于向社會公開承諾,接受各方監督;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類保險,無勞資糾紛,無勞動爭議案件;重視企業誠信制度建設和誠信文化建設,自覺帶領全體員工踐諾守信。
本次推選活動分為宣傳發動、考察公示、公布結果三個階段。屆時,市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審核各縣區活動組委會推選候選人資格和事跡材料,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產生本屆連云港市“百名誠信之星”建議名單。市活動組委會根據公示及評審投票結果,研究確定第二屆連云港市“百名誠信之星”、“十大誠信標兵”名單,印發推選結果通知,適時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