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 者 趙 芳 通訊員 羅時寶)記者日前從市衛計委獲悉,為建立健全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和社會保障機制,幫助計劃生育家庭解決實際困難,我市本地版“計劃生育救助政策”———《連云港市市級計劃生育公益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開始實施。公益金每年一次性補助30至50戶計劃生育困難家庭,集中申報審批發放。
哪些人可以申請該公益金呢?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首先這個家庭必須是市區戶籍;其次,這個家庭是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一方或雙方意外死亡或嚴重傷殘、重病喪失勞動能力,其獨生子女不滿18周歲的生活困難家庭。此外,專職從事計劃生育工作5年以上的基層計劃生育干部因公殉職、因公致殘或重病,導致生活困難的家庭也可享受公益金的支持。
根據《辦法》,對獨生子女父母發生意外死亡、其獨生子女不滿18周歲的生活困難家庭,給予一次性扶助4000元;對獨生子女父母嚴重傷殘、重病喪失勞動能力,其獨生子女不滿18周歲的生活困難家庭,給予一次性扶助3000元;對基層計劃生育干部因公殉職、因公致殘或重病,導致生活困難的家庭,給予一次性扶助2000元;對其他實行計劃生育的特殊困難家庭,根據情形給予一次性扶助1000至2000元。需要注意的是,《辦法》中的“生活困難”,特指民政部門認定的享受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
據悉,市計劃生育公益金每年一次性補助30至50戶計劃生育困難家庭,集中申報審批發放。其程序主要有:由計劃生育困難家庭書面申請,村(居)委會填寫《連云港市計劃生育公益金扶助對象申報表》,經村(居)公示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鄉(鎮、街道)核實后,報區衛生計生委(局);區衛生計生委(局)復核后,按市計劃生育公益金扶助分配名額,報市衛生計生委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