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 者 陳兵 通訊員 盧穎)根據省物價局相關通知精神,近日,連云港供電公司對電網電價進行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價格每千瓦時降低3.12分,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大工業用電價格本次不調整;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1.9分錢。
據了解,按照省物價局《關于調整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對江蘇電網電價進行調整。其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價格每千瓦時降低3.12分,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大工業用電價格本次不調整;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1.9分錢。目前,連云港供電公司對涉及電價調整的高低壓客戶零點示數抄表已全部完成,并更新了自助交費終端、營業廳銷售電價表、宣傳資料等,順利完成了此次電價調整工作。
本次電價調整正值年末電費回收收官階段,由于時間緊、壓力大,連云港供電公司營業及電費室全體動員,在嚴格執行原抄表例日的基礎上,對所有涉及調價用戶進行特別抄表,并逐戶核算;重要抄表段和大型客戶還實行交叉復核,杜絕產生工作差錯。同時,公司營業及電費室還要求工作人員在補抄催費、用電巡檢等工作中及時向客戶宣傳本次調價政策,對于重要、敏感客戶,還安排專員送達省物價部門文件,確保客戶準確、及時地掌握電價調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