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侍敏 通訊員 楊慶軍)承諾“15天質量問題包退”的鞋子開膠退換難、“全網最低價,僅此一天”結果并非最低價……“雙11”網購盛宴之后,有關網購的投訴不少。記者昨天了解到,“雙11”至今,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已接到有關網購的消費投訴近100起,投訴的內容主要涉及電商虛假宣傳、發錯貨、缺貨以及質量問題退換難等。
涉及虛假宣傳的投訴最多
據悉,“雙11”過后的網購投訴中,涉及電商虛假宣傳的投訴占據很大一部分。就如有的電商承諾“有質量問題15天內包退”,可消費者花了341元買的運動鞋,在穿了不到一個星期就開膠后,聯系客服要求按承諾退貨時卻被拒絕;另一名消費者買了一雙商家宣稱“防水”的運動鞋,結果穿了以后發現不防水憤而投訴;還有一名消費者“雙11”期間在網上買了一條水晶項鏈,當時賣家宣傳“全網最低價,僅此一天”,結果幾天后消費者發現,該網店的水晶項鏈還是原價促銷,而且價格也并非“全網最低”。
便宜的商品質量難保證
網購商品有質量問題的投訴也占據一定比例。就如一名消費者在網上以260元“秒殺價”買到某知名品牌運動鞋,結果穿了一段時間后發現其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并懷疑其是假冒偽劣產品,于是向賣家提出退貨,被拒絕后向我市12315投訴。據悉,該品牌運動鞋在商場專柜的零售價一般在千元左右,即使搞促銷的價格也不會低于五六百元,不到300元的“秒殺價”的確便宜,但是否冒牌產品就不得而知了。
發錯貨、缺貨引發投訴
陳女士“雙11”當天在網上搶購一套保暖內衣,14日賣家聯系她,稱倉庫缺貨讓她調換其他款式,被拒絕后讓陳女士再等幾天。17日,陳女士主動聯系賣家問其什么時間發貨,這次,賣家稱有貨。然而幾天后,陳女士收到包裹打開后發現,賣家寄來的保暖內衣并非自己選的那套。
“我要求換貨,他們要我付運費,不然讓我申請退貨。”陳女士憤而投訴。
據市12315相關負責人介紹,“雙11”過后,因為賣家缺貨、延遲發貨以及發錯貨的糾紛不少,這其中不否認個別賣家因為訂單多失誤給買家發錯貨,當然也有故意為之。因為“天貓”有“無貨30%賠償”的規定,一旦賣家無貨,就得賠償買家所付貨款30%的賠償金,為此,一些賣家便使出故意發錯貨的手段拖延時間,再用買家所付定金去工廠定貨;更有甚者,用低價騙取買家貨款。
提醒:不要過分追逐低價
“雙12”馬上就要來到,電商們已經摩拳擦掌打算再次拉開網購大促,針對“雙11”過后的消費投訴情況,12315提醒廣大消費者,網上購物盡量選擇信譽好的商家,且不要過分追逐低價,有的商品售價標示明顯低于正品成本價,存在極大的假貨風險。
此外,網購時不要一味相信賣家對所售商品功能、質量等方面的標示,注意識別諸如“最低”、“最有效”、“唯一”等極限用語,因為根據法律規定,使用這些極限廣告用語必須要有證據支撐,否則禁止使用。
最后,網購還要留好消費證據,一旦發生糾紛方便合法維權。網購投訴渠道有兩個,一是向賣家所在地的工商、消協以及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二是向第三方平臺所在地的工商、消協以及市場監管部門投訴。